109年臺南市政府社會局「逆風飛翔」脫貧自立計畫- 展翅高飛方案

說明:

一、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-1條規定辦理。

二、本方案為提供本市列冊十六至二十五歲低收、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成員獎助學金、補習費及證照費等相關補助,以提升並增強社會競爭力。

三、計畫內容摘述如下:

()補助對象:本市列冊十六至二十五歲低收、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成員就讀高中職或大專以上(含研究所),惟進修部、夜間部、產學合作、建教合作及在職專班之學生,非本獎學金補助對象。

()補助項目:成績優異獎助學金、專長培力補助(一)及專長培力補助(二)。

 

()凡參與補助的對象,須完成課程學習講座時數及志願服務時數。

 

四、詳情請參閱方案內容等附件。